格劳今天四十五岁了,为了庆祝他的生日,奥普芬屈尊降贵地亲自下厨给他做蛋糕。
虽说奥普芬也不是完全的厨房白痴,但平日里都是格劳下厨做饭,久而久之,奥普芬那稀疏的厨艺就越发懒怠,所以才进了厨房没一会儿,就弄得左一团面粉,右一个碎鸡蛋,脸上一搓奶油,衣服上一把糖粉,借着大碗里的水照一照,就映出一副狼狈的模样。
厨房里一团乱糟糟也就罢了,偏偏弗甘还要来厨房里捣乱,嗅嗅面粉,尝尝鸡蛋,舔舔糖粉,再偷喝一口牛奶,惹得奥普芬拌一会儿做蛋糕的原料就要停下来喊两声“弗甘,不能吃”,忙活得满头大汗。
几年前,格劳儿时的好友弗劳德去世了,留下弗甘一条狗在镇里流浪,弗甘和奥普芬因为要办一件事回了一趟海玛忒镇,发现了孤苦伶仃的弗甘,就带着它一起离开了。
弗甘已经有五六十岁了,比平常的狗要老很多很多,因为当年被身为天使的奥普芬救过,身上多了一股神力,所以才能活到这个年纪。但因为如今世间已经没有了神,弗甘身上的神力也日渐减弱,所以它肉眼可见地变得非常苍老衰弱,指不定哪一天就没了。
因此,格劳有时看着弗甘,会很难过。这是他和过去所剩不多的联系了。奥普芬便安慰他,生老病死,是世间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哪怕是神,也无法躲避这既定的结局。而弗甘已经活了很久很久,已经比很多同类,乃至人,都要幸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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