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想说的话:】
这个故事温柔的我不忍心写肉。害
-----正文-----
对于贺炀而言,人生的前个十几年风风雨雨铸就了他的品格,而遇到白亭瞳之后,他亲手打造了一个温室,将他的小玫瑰养了起来。
却并没有磨平他本身可贵的品质,让他经不起风雨,反而变得更加可贵了。
因为有了想去爱去保护的人,也想成为与之并肩的人。
偶有一次,贺炀和路舟宇联系,他说他想留队。
贺炀能做的唯有祝福,他们本身就是两类人,路舟宇有家国理想,自己却是个恋爱脑,做不到所以才钦佩。
“你看,我是不是长了点鱼尾纹?”白亭瞳从几年前就用起了各种各样的护肤品,此刻的他凑近了镜子看眼角并不明显的细纹,其实不笑的时候,压根看不出来。
“看不到。”贺炀看了镜中的他一眼,只觉得人好看,每一点都让人喜欢,也包括眼角的细纹,是更成熟了,阅历更深了而已。
“哎呀,我老的这么快可怎么办啊。到时候色衰而爱驰,小贺同学不喜欢我了怎么办?”白亭瞳煞有其事地说着,跳脱的语气倒像是倒长回去了十岁。
若说惯,他们或许将彼此都惯坏了。
“怎么可能,我喜欢你又不止喜欢你的皮囊。”
就连你眼角的细纹都喜欢。
贺炀认真地回答他。
白亭瞳半倚在洗手台上与人对视:“刚见小贺同学的时候,他才十六岁,正青春年少,我也才大学毕业几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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