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我爱凯特,我想和她结婚。我想和她在一起。”
文森特也说过这样的话。
文森特并不是像亚瑟那样,从生下来就是这么无情,回想起当年,他也是深深地爱过一个女人的。
很老套的情节。
十六岁的那年,正处在叛逆期的文森特和一群二世祖躲在一家只收高级会员的酒吧里没日没夜的喝酒,然后醉倒在酒吧的门前。
也许是上天注定要让他们有这么一段。
醉的一塌糊涂、穿着一身名牌的文森特躺在路边,看见从服装店里面打工刚下班的凯特,冲上去抱着凯特不肯撒手。
凯特是吉普赛人种。
从一出生开始,就和父母到世界各地去流浪。
十二岁的那年,她突然开始觉得厌倦,厌倦了流浪天涯,厌倦了没日没夜的歌舞升平,厌倦了如影随形的贫穷和为了艰难生计的卖艺。
她毅然决然呆在了美国,并且在一家服装店打工。现在已经是第三个年头了。
文森特遇到凯特的时候,也不过是个叛逆的少年。
而凯特也只是个因为浪迹天涯而觉得疲劳的少女。
然后,没有过多久,他们倔强而单纯的相爱。
洛兰.金继承了她妈妈凯特所有的相貌的特征。
凯特有着一头银白色的长发,眼睛是银灰色的,穿红齿白,皮肤白皙嫩滑的像是被定格在照相机里面的柔软冰雪。
凯特把所有的第一次交给了文森特,文森特欣喜若狂,喜欢她喜欢到骨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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