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想说的话:】
拆家特性百分百遗传自唐乐康的唐忆德:雄父我会拆家完全是因为你啊!
-----正文-----
混居星的春天比我想象中的还要长。
我也没掰着指头仔细数到底过了多少天,但是根据原住民的一贯反应,这里的春天一般只持续三十天左右。而我之所以会感觉这个春天格外漫长,可能并不是春天的问题,而是我的问题。
母虫在上,不知道为什么,我和伍德的崽子,虽然逃过了基因遗传病痛的折磨,但是却也和一般的崽子不大一样。
作为一个雄虫崽,他活跃的有些过分了,破坏力也大得有些过分了。
一开始的一周其实没有怎么表现出这一点。
他那时只会安安静静的,日常活动不过就瞪着眼睛蓄泪嘤嘤哭泣,找我们要奶果或者帮他换尿布或者哄他睡觉而已。
但一周之后,随着他的四肢发育完全,肌肉能听从大脑的指挥后,本来以为自己会是一个模范好雄父的我,不得不放弃了这个不切实际的想法。在每天疲于处理幼崽惹出的祸端下,我忍不住开始动用巴掌打屁股这种体罚。
我实在是想不到小小的一个幼崽为何会有如此充沛的精力!
在部落里面只有他一个幼崽大家都宠着他的情况下,这小家伙可以说是下河摸鱼,上房揭瓦。没有什么他不能干的,只要他胆子够大。
我真的无比痛恨虫族这过于优越的身体素质,和幼崽那过于短暂的需要依赖于雌父雄父的时光。我那还没有学会如何说话的幼崽,仅凭他小小的爪子,就能到处搞破坏,不是抓坏了谁家的铁皮墙,就是偷偷毁了大家晾一起的衣服,还会干出把做饭调味料当沙子玩,再把沙子装进调味罐这种令虫发指的事,多亏了他,我吃了好几次沙子当撒料的烤肉,好歹没碜坏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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