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想说的话:】
这时候金贵的褂子倒是不重要了。
-----正文-----
屠夫是这十里八乡砍肉割肉卖肉的好手,靠着自己的好手艺,在小镇的南边开了家卖肉馆,主要经营各种品类的生肉,其中最常见的就是猪肉。
屠夫家中并不宽裕,租的铺子不是很大,没有留给人睡觉的地,再说经营了一天的肉店,充斥着一股生肉的腥臊气,也不适合人晚上居住,所以屠夫一般在晚上卖完肉后,还得走上好一段路回家居住。
从店铺到家中的不止一条路,平时屠夫走的都是一条行人多路途较远的大道,还有一条人迹罕至的小道,虽然路程较短,但道路周围杂草丛生,恐生事端,屠夫一般不会选择这条,但有时候遇到些意外情况,倒是也走过一两次。
今天他店里来了几个大客户,耽搁了些时间,卖完肉准备回家的时候,天色已经晚了。
身上实在疲惫,屠夫感觉再走大道有些吃力,心里合计着今天抄小路回家吧,反正也走过几次,应该不会出什么问题。
想好之后,屠夫锁了店铺,箩筐里放着一把屠刀和一块邻居让捎的肉,肩上挑着扁担悠哉悠哉的踏上了回家的小路。
行至路中,屠夫听见身后悉悉索索,转头去看,但因天色已暗,根本看不出什么。
但屠夫敏锐的直觉让他警惕,总感觉身后跟着什么,终于在一次出其不意的转身之后,他看到了草丛中露出的一根尾巴,那是头狼!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feishubook.com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