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想说的话:】
心虚的喵喵
-----正文-----
胡锦承站在决赛夜的舞台上,看着漫天的金色彩带,觉得有点不真实。
从舞台的最后面,走到舞台的最前端,走到观众的眼前,他花了10年。开始的冲动与激情,日复一日的学习与练习,中间的怀疑与放弃,但幸好最后的结果尽如人意。
他忽然想起来12月的北京,很冷。初雪后银装素裹的城市吸引了大量的关注,街道里到处是拍照的人。
胡锦承在自己的录音室里看着手机里的私信,有一个节目组邀请他去参加,无所谓地把手里扔到一边,又是个选秀。
对于27岁的胡锦承,他尝试了很多遍了,做了很多以前都不敢想的尝试了,可是总觉得差那么一点机遇,缺那么一点运气。他只是想建一只属于他自己的乐队,很简单的愿望,但走下去太难了。
节目组一轮一轮的邀请,最后胡锦承被节目的主题吸引了,他想,就当是最后一次机会了。
决定参加,拼命练习,准备了所有的舞台细节。初舞台一曲成名,他让鼓手这个职位走到了舞台的中心。乐队表演的时候观众的眼睛不止会盯着主唱,观众的欢呼里也会有他的名字,架子鼓不止打出了伴奏beat,也让舞台下观众的心跳与之同步。
团队收到了各大音乐节的邀请,能和前辈们同台演出让这个初生的乐队又紧张又兴奋。这次的音乐节除了各大乐队还邀请到了部分独立音乐人,是一个很优质的表演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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