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想说的话:】
昨天捡到了一只巴掌大的小狗,还没睁眼睛,真的好可爱
-----正文-----
袁非霭再睁眼的时候已经日上三竿了,裹在被子里,透过窗户看到陈徊正系着围裙做饭。
清脆的打鸡蛋声在他耳边响起。
他窝在被子里睁开惺忪的睡眼,掏出手机想赖一会儿床,不知怎么被陈徊看到了。
“起床吃饭。”男人的声音从厨房传过来,倒是让他生出了几分做贼心虚的胆怯。
袁非霭穿上鞋,打着哈欠坐到梳妆台前,被自己布满血丝的眼睛和身上的红痕吓了一跳。
陈徊属狗的,把他身上咬成这样。
慢悠悠晃到桌子前,看着桌上摆着的粥和小菜,忍不住瞥向正在锅前忙碌的陈徊。
“吃完饭收拾一下,出门陪我谈个生意。”陈徊将打好的鸡蛋浇到热油里,炒鸡蛋的芬芳从锅里飘出来。
袁非霭看着他的背影,拖长了音,“好累——”
“你有什么累的,十点半才起床。”陈徊关了油烟机把炒好的鸡蛋端到桌子上,挂上围裙,顺手给他盛了碗粥。
“就是很累,你看。”他把脖子衣领往下拽,露出被男人咬过的红印子,语意绵软,“伺候老公也是很辛苦的。”
还不知道是谁伺候谁。
陈徊看了他一眼,见他端起粥,咳了一声提醒道,“小心烫。”
袁非霭把头垫在桌子上,漂亮的眼睛一眨一眨地,“陈徊,你是不是做什么对不起我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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