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想说的话:】
【一个投票】
想写李牧的故事,你们想我一直更林余,把林余更完再更李牧还是中间穿插着李牧篇呢?
李牧不会写很长,大概十章的样子。因为如果应淮篇写完结局的话就不可以编辑,所以最后一章应该会等都写完做大结局,想听听大家的意见
-----正文-----
第二天一早林余趴在地上吃饭,应淮看着林余前一天被打的地方还肿着,屁股紫红紫红的,有些触目惊心。和其他工具不同,电棍打完的地方随着时间的流逝疼痛感会愈加强烈,特别是没消肿之前。
应淮在林余吃饭的时候给人擦药,药膏挤在手上用手心搓热后使劲柔屁股,林余虽然疼却不敢有怨言。
擦完药用手啪啪啪打了林余屁股几巴掌说,“好了,今天的晨训结束了。”
正吃饭的林余猛的抬起头看着应淮让人捉摸不透的脸,这是六年来林余第一次在应淮身上看到“心软”,应淮竟然会心软?林余不可置信。
应淮被林余看的有些不自在,像一个别扭的小学生不知如何表达爱意,尴尬的拍了拍林余的头,佯装厉色道,“专心吃饭!”
林余笑了笑说,“谢谢主人。”
事到如今应淮不得不承认看到林余甜甜的对他笑他心情就会莫名大好。
吃完饭应淮开始给林余“打扮”。
可能是觉得前一天林余过的太轻松了,这天应淮在林余的樱桃上夹了个乳夹,乳夹上有个红色的小铃铛,动起来丁零零的响,可爱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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