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南雁这一病,过了三天才恢复,恰好到了去巡视的时节。
也是今天才想起来,Y市是楼烟蔷当年入伍的地方。
这边接待的人,恰好是个退伍军人,和楼烟蔷是同年战友。
方南雁特意询问了,对方笑得爽朗,“他当年确实出名。”
楼烟蔷刚入伍时,身高只是压线过而已,在部队里算矮的,长得又漂亮秀气,年纪也小,不少人经常逗他。
尤其陈宁海欺负他最狠。
“当时只有班长,一直维护他。”
方南雁竖起耳朵,他记得,楼烟蔷说过,洗澡时衣服被陈宁海拿了,是班长帮他要回来的。
那应当是个对楼烟蔷很重要的人,怎么从来没见过呢?
“那这位班长现在何处高就?”
他们坐在竹亭里,接待员脸色一沉,摇摇头,“执行任务的时候,牺牲了。”
方南雁一愣,“抱歉……”
接待员摆手,“说来,那次我也是其中一员,楼司长和班长他们小队在另一座山头,遇到的危险是我们这边不能比的,他的耳朵就是那次,在爆炸里受伤的。”
他不清楚具体细节,只知道清缴边患后,满身是血的楼烟蔷背着班长去山下就医,班长不治身亡。
从那之后,楼烟蔷退伍,陈宁海也相继离开。
方南雁听着,想起那天他碰碎杯子,楼烟蔷兔子一样落荒而逃的背影。
战争后遗症、战友死在自己身边的伤痛,都掩盖在那个黑色的仪器下面。
方南雁垂下头,心里密密麻麻的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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