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次闲谈过后,我并没有对艳情风波的主角二人有什么过多的感想,当作八卦一笑而过,之后更多的心血依旧投入进我未来可能会从事的服装事业,我经常灵光一闪,设计出一两套衣服后,我总会想象着谁来当我的模特。
首选自然是我的哥哥,之后就是那个在报纸上惊鸿一瞥的女人——玫瑰。
无论在我哥的事业,还是我们之后的人生,玫瑰都起到了非同小可的影响。
她之后便不叫玫瑰了,改名叫夏瑰。
玫瑰和我哥相识不算晚,但也绝对算不上早。他们相识的时间很巧妙,刚好是我被困在那个地方无法脱身,我哥也无法找到我的时候。
谈到这些,写到这里,我已经渐渐淡忘林上木了。
但我对这些事情的牢记,大抵是因为尝过苦楚,而幸福来之不易,所以我早已经忘记了我十岁以前的事情,因为记忆永远靠语言重复来巩固,我十岁之前的日子是快乐的,不用一遍遍强调自己的幸福。
而我哥不是。
在白岛的每一天,我发现我感受不到时间的流逝,每天的日子都在某种特殊的规律下重复,我也会半梦半醒,感觉恍惚。
我每天从床上醒来后就感慨我哥的不易,房子里没有任何计时工具,我们的电子产品接连失灵,可我哥总能准确地判断出时间,准确地准备好餐食,甚至是叫我吃药。
我想起初来白岛的时候,我哥和我提过,十岁之前他并没有任何关于时间的概念,因为夏千秋就这么整整地关了他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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