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煜在半年后复学,毕业后留校,组建了新的篮球社并担任教练。
没人知道他经历了什么,但有诸多流言蜚语,比如他毕业留校之事之所以能成,是因为有个有钱的金主校友在背后打了招呼。
还有人讲他在背地里和篮球社队员有私情,有一年甚至和一个大一新生搞到一起,生了个孩子。此话虽然不知真假,篮球社队员着了魔似的迷恋他们的教练却是真的。
——“他上学的时候不是这样的,那本来是个典型的乖乖仔。”陆煜的同届一次在团建的时候喝了酒,道,“现在,怎么说呢,好像接受了自己‘就该是这样’吧。……他喜欢被人迷恋,也有资本。”
——“我?我才不喜欢他。谁跟那种人在一起,就要做他的狗。我不做狗。”
——“我为什么知道?哦,之前在他金主的公司上班,现在球队打联赛的赞助和冠名都还是人家出的咧。”
——“他跟金主有没有孩子?本来有的吧,只是好像生的时候难产,没活下来。……总之,他是很帅气没错啦,但是为你好,你还是别接近他为妙。”
这些都是后话。
陆煜生产那天,料理完医院的事,林琛没有立即回校。
他闷闷不乐地在市里逛了一阵子,感叹这里民风淳朴热情,设施和氛围落后,光鲜亮丽的市中心和街头巷尾完全是两个世界。
他也敏锐地察觉到,这里的人不可能购买他那些小品牌开发的精致商品。就像陆煜终不能从心底完全接受他那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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