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想说的话:】
不是卡肉嗷~虽然是傻相公破的处,但详细的第一次肉还是会写咱们老光棍大贵儿~~~
对了,之前看到有人问是不是丑攻,不可能的!我必不可能写丑攻的!
-----正文-----
兔肉烤好后,李大贵第一时间切了一条兔腿递给姜茶,等他接过去就立刻缩回手,把另一条兔腿切给李富贵,这才将剩下的肉切成小块,用匕首插了一块肉往嘴里送。
肉香四溢。
一整只烤兔子很快被分食殆尽。
吃饱了的姜茶满足的眯着眼睛,叹息道:“爹的手艺真好。”
闻言,李大贵擦拭匕首的动作顿了顿,也没抬头去看姜茶,沉声回道:“你喜欢吃,明天把另一只兔子也烤了。”
姜茶摇摇头,“不要了,带去镇上卖能换好些钱呢。”
“还有野猪。”
见姜茶还是摇头,李大贵没再多说,默默把擦干净的匕首放进自制的刀鞘里,但很快他不知想到了什么,又把匕首拔出来放到了一旁。
姜茶靠着李富贵坐了会,便摸出怀里的布擦了擦嘴和手,转头看向还在舔手指的傻相公,无奈笑道:“相公,把手给我。”
听到这话的李富贵犹豫了两秒,略微不舍的把手送到姜茶面前,没等姜茶抓住他的手给他擦擦,他就边嘀咕着媳妇为什么不舔自己的手指,边将手指塞进了姜茶嘴里。
姜茶愣了下,下意识想要吐出挤进嘴里的手指,可李富贵傻呆呆的盯着他的嘴看了几秒后,就宛如找到了新玩具般开始用手指追逐着他的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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