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见到林南是在三年之后,新开业的夜店里,卡座上男男女女爆满,连走道上都摆上了凳子,程阮被挤得热出了汗。
张可杰揽着程阮艰难地穿过人潮走去厕所。程阮最不喜欢这种乌烟瘴气的拥挤,整个脸憋得通红,来来往往的人身上还都有些汗,无法避免地沾在手上,让程阮一阵阵的反胃,恨不得马上冲去厕所里把手上的皮给刮下来。
她不知道别人是不是和她一样对这种黏腻的汗有种天生的厌恶,反正胃里痉挛的感觉根本无法被空中飘来的浓重的香槟味和男男女女身上的香水味所抑制。
她本来就有慢性咽炎,一碰到让她精神紧张的场面就会让她反射性地咳嗽,然后不停干呕。
“说了不来不来,你非要来凑这个热闹!”程阮烦躁地把张可杰牵着她的手甩开,不小心甩大了打到别人身上,她转头正想说抱歉,却在四目相对时,嘴边的话噎回了喉咙。
程阮眼光直直地盯着站在眼前的男人,再一次领略了上海圈子的重叠。三年了,以为怎幺都不可能再碰到的人,又被命运的齿轮推送着相遇了。
此刻林南身边还有一个并不陌生的身影,正是因为这个身影,三年前他们一刀两断了。
现在他们还手牵着手一起来夜店,那这是准备要结婚了吧!还好断得早,不然恐怕最后只会更难看。
如果把程阮比作林南二十几年人生岁月中的蚊子血,那这个此时站在林南身侧的何晴之就是林南心头的朱砂痣,是他从高中时期就在一起的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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