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白十六岁的时候,父亲再婚了。
说起来,她父亲还算是有情有义的,毕竟应白的母亲成了植物人已经多少年了。应白早从众人偶尔来探望时仿佛看待死物一样的眼神,和过年过节时闲谈起她妈妈时的口吻,知道了这些道理,若是那丈夫瘫了傻了,做妻子的守着多少年都是应该的,若换成妻子,丈夫能照顾个一两年都算祖上烧了高香。
更何况,家里面虽然是做生意的,还有些钱,可要照顾一个植物人,仍然不算轻松。
如今,她母亲总算死了,所有人终于能一口气耗尽最后的怜悯,然后松一口气,迎接早就该来临的新生活。
所以,应白非常平静地接受了父亲的再婚。
大家第一次见面,是在城外的农家乐里,她父亲应天常特意挑了这幺一个地儿,就是怕彼此待着尴尬,农家乐里各类设施齐备、活动多样,要躲开有地儿、也有理由。
再婚对象还不错,姓陶,年纪比她父亲小上几岁,带了个男孩儿,长得白净秀气,是典型的南方女人,性格和水一样温柔平和,讲话时还带着一点糯糯的江南腔调。
应白都已经快记不清楚她母亲说话是什幺样了,但她看着陶阿姨偶尔目光与父亲撞在一起,便会浅浅地笑起来,笑得脸上浮现一颗梨涡,就知道,她父亲大概是十分喜欢这样的。
那男孩儿比她小两岁,长得十分像她,皮肤白得很,只是有些单薄,高鼻薄唇,下颌线条如水墨淡淡划过,流畅削瘦,一看便是个没长成的少年模样,唯独那双好眼睛,亮极了,亮得仿佛雨雾里都要刺进来的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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