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子之间一直流传一句话,当兵后悔两年,不当兵后悔一辈子,部队是个锻炼人的好地方。
男儿如果不穿西装运筹帷幄,那就穿上军装保家卫国。
在部队带了大半年,沈煜的性子被磨得成熟许多,可比以前更痞,兵痞兵痞说的就是他这种人,仗着连长对他关照,嚣张的不行,主要是他的体能测试每次都第一,他靠实力说话,有嚣张的资本。
大年初三的下午,连队里刚跑完负重五公里越野,他又是毫无意外第一,所有人都扎在一起休息吹牛,班长把他单独叫出去,说有人来看他。
这个消息对他来说并不意外,过年给家里打电话时,老爸有透露过要来看他,他一直不让,怕别人知道后说他搞特权,会影响他的人缘。
一听有人来看他,那除了他家沈总没别人。
等班长把他带到军区办公楼里,没看到人就听到了那熟悉的声音,有点窝心,可更多的是不满意,不让他来不让他来,他还来,真会给他添乱。
在门口整理好自己着装,脆生生打了一个响亮的“报告!”
门里放出一声,“进来。”
作为一个入伍多半年的士兵,每一个作为军人的礼仪都已经做的极致到位,踢着正步走到首长面前,表情严肃认真,身体绷的笔直,浑身充满力量,可能是因为刚刚五公里越野结束,脸色还有点红。
声音嘹亮干脆喊了一句:“敬礼!”
动作标准而有力,视线一直紧锁自己在这里最大的领导,并没有去看向多时未见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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