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未晴还在忙着攻克眼前的题目,指侧有些红。她买的新笔是速干型,缺点是没有橡胶防护套,亚克力外壳的笔握处做成螺旋纹路增大摩擦。刚写几笔还算顺手,字数多了以后就有些磨指侧。她暂时放下,打开保温杯。
“咦,你换新水杯了?”同桌发现她的变化。
沈未晴上一个保温杯是深蓝色,沈母公司过节发给员工的小福利。款式朴素,保温性能也一般,她凑合着用了一年,周末在补习班被课间路过的同学不小心碰掉到地上,砸出一个坑。同学万分抱歉,想要赔她个新的,见她并非故意,沈未晴没有刁难,摇头不用。
反正这杯子的质量本来就不太好,她早就想换一个,又觉得太浪费。现在终于有个理由,还得感谢她。
重新坐下后,沈未晴问许星辙:“你那个杯子好用吗?”
他当时正在看书,没想到会被主动搭话。或许是因为两人各揣心思,欲盖弥彰中更显生分,明明几年同学,座位从来挨得那幺近,却很少有私下闲谈的时刻。说不熟,沈未晴偶尔觉得,这班里最了解许星辙的除了杨孟,就是她了。说熟,她却连他有什幺爱好都不清楚。
她只是会在转身找东西时,刻意偷看他颈间那颗痣。
这就是她对许星辙做过最出格的事情。
补习班座位通常不固定,谁来得早就可以任意选择。那日他们都卡在差不多的时候到,只有靠前排的位置没人坐,临时组成同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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