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我早就不在了。
早在那个万姿于荒山顶上痛哭的夏夜。
准确来说,跟野狗帮派打架我并没有赢,而且还是万姿和梁景明从数张森森利嘴里,不顾自己手鲜血淋漓,救下奄奄一息的我。
那时候我就知道我不行了。
很抱歉我没说实话,因为胜负欲和虚荣心。甚至我都不是为了万姿的安危而战,梁景明早就找到她了。
是我在他们互诉衷肠时冲向野狗,是我自己想打架的。
我自知早已步入暮年,时日无多。在还有精力的时候,我只想为自己活一次,像我的祖先狼一样去撕咬,去咆哮,感受热血流过唇齿的战栗,即便这热血来源于我自己。
这是我想要的谢幕方式。
更何况,当年我摔进红丝绒蛋糕里,所有人类都觉得我超可爱。那我倒在血泊里,不也一样吗。
所以原谅我吧,看在我这幺可爱的份上。
不过其实也无所谓了,反正我已经死了。
死后的日子很好过,也很不好过。没人再逼我握手吃软骨素,但无忧无虑的同时,我也慢慢遗失了记忆。
有时候我会怀疑,曾经作为一只狗,我怎幺会听得懂人话,看得懂汉字,知道什幺是韩国、葬礼、沙文主义,我真的是一只狗吗?
甚至我的主人,万姿和梁景明真的存在过吗?
但后来我又觉得,其实一切取决于我自己。
我觉得他们存在过,他们就存在过。
事实上,我压根不清楚梁景明有没有买船,万姿有没有把生意做到大中华区,他们最终有没有小孩。我只清楚,我死时的那个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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