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宁吃完一盒芋圆,心情好了很多,果然甜食让人快乐。
其间她妈打来电话,问她见到唐嘉乐没有,唐宁故意说没有,让她妈去找唐嘉乐麻烦,提醒他快点回来。
挂断电话才发现耳朵有些疼,屏幕上蹭了一片血迹。
她在后视镜上照了照,应该是刚才摘耳环的时候不小心划伤了。她痛感比常人弱,这点小伤并不算什幺,平时只要不发炎就放任不管,但别人看来可能有些恐怖。
唐宁想了想,唐嘉乐该不会给她买药去了吧?她拿手机搜了一下,附近还真有家药店。
从小学开始,就不乏异性给她献殷情,唐宁司空见惯。但唐嘉乐不一样——小时候他的确因为她父母的缘故讨好过她,但一切终结四年前的暑假。
那天下着暴雨,他打着一把黑色的伞,却还是被淋得狼狈不堪。雨声太大,她甚至没能听清他之前说了些什幺,只听到最后一句。
“我终于可以甩掉你了。”
这大概是唐嘉乐在她记忆里留下的最浓墨重彩的一笔。
她那时才意识到,唐嘉乐是讨厌她的。
仔细想想其实也算不上意外,唐嘉乐虽然名义上是她的堂哥,但家里人甚至整个世家圈子都清楚,他不过是她的“看门狗”。
这种角色似乎应该只存在于封建社会——古代皇室或者大户人家,从穷亲戚里挑选最优秀的那一个来陪自家孩子读书,说是“陪读”其实更像是仆从。
从她八岁开始,每一年的暑假,唐嘉乐都会被父母安排到她身边,看着她学习和画画。但那时候唐嘉乐也才十岁,长得白白净净,像个小姑娘,还没她个子高,怎幺可能管得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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