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想说的话:】
没错,就是狗血失忆梗……
-----正文-----
第一章
阿索卡一回到公寓,就看到不请自来的客人正躺在他的沙发上看报纸,双腿延伸到了茶几位置,地毯上落满烟灰和烟蒂。
年轻人吸了一口气,用力把门关上,走到沙发前一脚将那人踢翻。
“我要杀了你——我一定要杀了你,那是我最喜欢的一张地毯!”
不速之客满不在乎地在地毯上打了个滚,懒洋洋地道:“我不知道一张地毯也能区分出喜欢和最喜欢,你不觉得这说法太基了吗?”
不管基佬不基佬,反正这地毯是要不得了。阿索卡冷着脸跨过他,打开冰箱,要将提袋里的东西往里面放,结果发现了更糟糕的事情:“肯尼!这个瓶子,这个瓶子里的是什么玩意儿?”
肯尼·迈尔斯从地毯上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烟灰,平静地道:“很明显,是一根手指啊。”
阿索卡恨恨地看着他——所以为什么这根手指会出现在我冰箱里?
肯尼耸耸肩——当然是因为我的临时窝点没有冰箱。
-
三年前,阿索卡被父母送到波多市求学,他没有选择那些镇长先生青睐的专业,而是选择修习美术。基于那一年阿索卡接连遭遇的悲剧,以及卢米斯太太的百般回护,卢米斯先生虽然连连叹气,还是同意了他的选择——并迫不及待地把他送到了波多。
学业逐渐没有问题后,阿索卡就在美院附近租了一间公寓,单独居住。直到某一天,他在餐厅里偶遇老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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