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想说的话:】
旧文搬运+1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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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擅长画画。
在一个阴暗的雨天,一间没有点灯的房间里,年轻人回想起他第一次看见他的敖龙族老大的情景。
年轻人还是半大孩子时就在黄金港混生活,干的是比一般童工更血腥的谋生,他熟悉每个种族,在人类小孩眼中,敖龙族看起来,总是比较严肃和年长。他们的鳞片坚硬,皮肤也要比其他种族更硬一些,挺麻烦的,要费更多劲才能把刀子刺进去。
要是必须一口气杀掉的敖龙男人有三十多个,那甭提多费劲了。
所以当年看着前任老大人头落地,肥大的人头就像是三色丸子中粉红色那颗,骨碌碌的很快沾满了污水,他乖乖的把身上的装备包扔到地上。
那天也是下着大雨,青瓦屋檐下的阴影有森森鬼意,十来岁的少年被淋得脸色苍白,看着几乎比自己高大一倍的白色敖龙男人,无奈苦笑:“我们都输啦,要杀要剐随你吧。但要是你肯放我一条生路,我就是你的人了。”
老大放了他一条生路。他以前的帮派除了他以外没有活口,血花漫天飞溅,他身上沾满血臭,但毫发无损,全是他以前“弟兄”和“前辈”的尸血。新老大和他的敖龙族部下们没有放过其他求饶的人。
那天老大把他带回去,然后他知道了,老大擅长作画。
阴暗的雨天,魆黑的房间,西洋的沙发和东方的瓷器之间模模糊糊的阴翳,回忆里许多细节分外清晰。他记得他那时被要求先沐浴净身才能去老大的房间,丝质的雪白衬衫服服帖帖在他身上,让他感觉自己像个体面的留学生——那年头其实不少多玛人乐意送孩子去加雷马留学。他在房间外脱了鞋,穿着白袜走进去,第一眼看见木地板上一幅画,上面画着他的前任老大和他以前的熟人,那不是一般的肖像画,那种画,或许,该说是死像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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