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不把他嫁给让他怀孕的人?”
巫师不耐烦地问。
老布兰奇摊开手,“我们不知道那人是谁,这村里每个Alpha都玩过他,除了我。”
“总该有点线索吧,这也不是个很大的村子……”
“就因为这村子不大,”老头灌了一口葡萄酒,“所有人都知道他和所有人睡过。就算我们能推算出那是谁的孩子,那人也必定不肯认,谁会情愿养一个说不清来路的孩子呢。人们和加兰偷情不过是贪他放荡占他便宜,要说婚嫁,谁愿意买一条被全村野狗啃过的火腿?”
“那你要去哪找一个愿意娶他的人?”
“本地是不成了,当然要去远一点。”老头说,“好在我从另一位好儿婿那里顺了匹马。我听人讲过邻省有一位博士正想娶亲,我要带我们的加兰去碰碰运气。”
“咦,你说的难道是那个勒克莱博士?”
“是了是了,”老头点头,“我就打算把加兰嫁给他。”
巫师瞪大了眼睛,“你不是说笑吧?他订过三次婚,又三次抛弃了婚约者,就因为他们没能在订婚后的一年里怀孕,这人是个无耻的骗子。他还抱怨别人家用不妊的男孩坑骗他,我看他自己才是有毛病的那个。”
依照习俗,订婚之后婚约者们就可以同睡、结成标记,没等到完婚就怀孕的事也常有,那就得加紧筹备婚礼了;标记了别人家的孩子却又悔婚,是最为人不齿的失信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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