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想说的话:】
感谢阅读。
-----正文-----
刀切开断裂的肌肉,骨头和血管被完美缝合,人工心脏噗噗运作,化学药水充斥到身体每个角落。然后他摊开手,美丽的头颅盛开在他眼前,那团灰白的绒花比世界上最柔软的棉团还更柔软,比最纯净的水晶还更纯净。他将它放入仪器,在那里培育出亿万颗“种子”,每颗“种子”都带着奥斯本生前的记忆。
公爵把这些“种子”抽离出来,葡萄糖点滴一样储存到玻璃瓶子。
记忆的“种子”,它们都是奥斯本。
只要将“种子”注入人体,只要它们存活,它们就会生根发芽慢慢侵蚀每一颗鲜活的细胞,把宿主据为己有,把宿主变成自己。
这是科学向自然的挑战。这是人向神的宣战。
他要在他人体内再造一个奥斯本。
只要这颗拥有奥斯本记忆的大脑换回身体,奥斯本就能重回人间!
理论是可行的,试验却并不顺利。许多样本在注入后很快死于排斥反应,少数几例存活下来的,分裂的人格在漫长的发育过程中反复遭遇宿主抵抗,自我意识与侵入意识冲突导致心灵崩溃,被寄宿者不是疯了就是自杀。而奥斯本,依旧是玻璃柱里的幽灵。
一年又一年过去,一个又一个样本死去,一批又一批实验宣告失败。
公爵开始自暴自弃,屡屡失败之后终日借酒浇愁。
那个时候他偶然遇见了一个女人。那是个俗气的女人,穿着鲜红的衣裙涂着鲜红的嘴唇,衬着一把乱卷黑发,鲜血淋淋。他在一家廉价酒吧里遇见她,他听她唱歌,然后她安慰他,用最原始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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