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想说的话:】
这章背景剽自百度知道+去年我做过的题……本来方芦的背景是想写为了钱加入国党的,但据查到的资料,这么写更顺畅,就顺其自然了。
写剧情写得乳齿欢乐的我是不是该去写快穿,嫖完就走。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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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芦自小就知道,自己的胞弟,被父母舍弃,却被一家高门大户的富人收养了。
这当然不是从父母那里知道的,从小和他一起搅泥巴的乡下孩子都指着他的鼻子说他是人贩子的儿子,亲生儿子都卖的人贩子!这些孩子又是从他们父母那儿听来的,在他们看来,把小孩子卖了换钱,就是人贩子,岂知他们父母或许也曾做过这样的事。
所以方芦小时候很想见到他弟弟,是不是真的像说书人讲的那样,跟他长得一模一样,是不是能跟他一起把骂他的混蛋们揍一顿。
但方赵两家,一家坐东,一家居西,方芦还没来得及钻进去赵家大院里,自己的亲弟弟就被那家人带走了。
随着他长大,身边的小孩子变成了懂事的大孩子,嘴里便不会再骂方芦家是人贩子,反而啧啧羡慕被收养的方家小子,随之而来的就是对方芦的奚落,弟弟去过好日子了,哥哥还光着脚跑呢!从镇上偶尔传来的关于赵家的消息,更是刺激了这群孩子。
也刺激了方芦。
所以方芦自小就是个有志气的。他爬到树上去偷听唯一的先生授课,早上一边捡柴一边背书,遇到不记得就停下来拼命地回想,在昏黑的傍晚去河边稀泥上练字,此外他还承担了所有不下地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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