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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家有严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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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想说的话:】

(在明代,尤其是明朝后期,同性恋在社会上已很普遍。当时不少有名的学者及士人,都是有名的“分桃之士”。他们除了妻妾外,还有年少俊美的书童,这些书童除伴主人出外或远游,往往也是主人的性奴隶。当时,把同性间的性关系称为“外交”,把男子与妻妾的性行为称为“内交”。

不少士人和士人之间都有“外交”行为。当时社会上这股男风,在明武宗时最盛,可以说上自天子,下到庶民,几乎都有两男相悦的关系。《暖姝由笔》云:明正德初,内臣最为宠狎者,入“老儿当”犹等辈也,皆选年少俊秀内臣为之,明官吏、儒生乃至流寇市儿皆好男色。

那么为什么男风在明代会这么兴盛呢?唯性史观斋主解释说:“明代立国,崇尚酷刑峻法,罪至流徒,则妻孥子女皆没入官,女的成为娼妓,男则成为‘贱民’;比较面目姣好的,则拨充一些权贵之家作为厮役奴隶,或是由这些权贵家庭出资竞投,因为他们本身的自由已被剥夺,而且一切皆隶属于主人,对主人的命令是不能抗拒的,也就可以随便将他们加以享乐。……每逢一次大狱兴起,往往也就是购买娈童的机会。”

以上论述,似只说明了当时达官、贵族的喜好男色有一些有利条件,至于更广泛的社会原因,谢肇浙在《五杂俎》中指出:“衣冠格于文网,龙阳之禁,宽于狭邪,士庶困于阿堵,断袖之费,杀于缠头,河东之吼,每末减于敝轩,桑中之约,遂难偕于倚玉,此男宠之所以日盛也。”这说明了三个原因:一是嫖男人和当时的法律没有抵触;二是嫖妓女要花较多的钱,并非一般儒生所能承担;三是男人之间的亲密行为,妻子往往不加追究,有时也无权过问。这样,男风就普及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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