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周没有回来过,我站在门前,内心有点颤抖。深呼吸一下,才打开了房门。没有向我扑过来的土地,没有厨房里面低沉的男声叫我洗手摆碗准备吃饭,那些温暖动人的过去,终究输给了现实。
房间打扫得很干净,书和杂志都被放在了书架上,几个垃圾桶都套上了塑料袋。容易积累灰尘的沙发还被铺上了一层床单。
容晋有点轻微的洁癖,一起住的时候,他基本上一有空就跟在我身后收拾,做饭洗碗打扫卫生都是他包干了。
本来洗碗是我的任务,可惜我在执行了一段时间后,又习惯性地懒散。一旦吃完饭我嘴一抹,躺在沙发上就刷手机。
容晋想尽了办法,软硬兼施都无法再让我接下洗碗的任务。他还试过和我比拼耐性,就把一桌子碗筷晾在那里,看谁先忍不住。
当然,忍不住的那个,肯定是他。
发现自己的记忆竟然随着进入这屋子的第一秒起,重新鲜活起来,我僵硬着一张脸,强行把那些过往都驱逐出去。
我把行李箱拖进了房间里,那张尺寸宽大的床意外地扎眼。那是容晋搬过来后,在他的强烈要求下,在某个周末选购回来的。
效果让我们都很满意,无论在上边的活动范围有多大,都不用担心做到一半就掉下去。
可是这屋子的主人只是剩下一个,这张床显得特别空旷。
枕头上躺着一个信封。
把它放在那里的人不作他想,只能是容晋。他这个人的兴趣爱好古早得紧,在这个通用微信的年代,就他还顽固地保持着发送短信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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