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想说的话:】
写完以后再回头看,挺烂的。但凡写长点,就会控制不好。但反正海棠也没什么人看正剧,甩这儿当存文。
-----正文-----
我还在车上,远远就见着一个黄毛向我打招呼,他肯定不认识我,但我在这一群人中算气质出众的。
车停稳后,我身边鱼贯而出的是各色的老大爷,附带鸭鹅,各种背包,我被成功的挤下了车。
黄毛见着我点头哈腰:“吴家小爷吧?”
我爷爷教我永远不要以貌取人,我一个读书人不大喜欢这种二流子的扮相,但这种气质似乎在街头混混中很是流行,常见的流窜在各个城市的角落,偶尔干点偷鸡摸狗的勾当,眼前人就给我这种感觉,他大概三十出头,这个年纪做混混肯定没有出路。
我客气的伸手:“大哥,您好。”
他说他叫刘二,嗯,刘二,二刘,二流子,我决定还是叫他黄毛。
这里是广西的一个小镇,风情是少数民族的风格,广西是少数民族的聚居地,我只能分辨出比较出名的几个民族,眼前的镇就不在我的知识范围内。
我叫吴邪,今年大四,我来这里纯粹是因为我那个不靠谱的三叔,他这里几年也不知道在倒腾些什么玩意,盘口的生意不大管了,家里人左商量右商量,最后说我要不回去继承家业吧,我家的家业就是吴山居和三叔的盘口,再往深了说,挺不好意思的,我家祖业盗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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