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邱灵赋就是当年的白家人,走到哪里都得穿过刀林剑雨。
若想要活得轻松,还须把自己扮成最不起眼的一片尘一片土。
这通向太平镇路上荒芜,极少人烟,邱灵赋将那碍事的幕帷帽置于一旁,用那双眼睛好好看着这荒蛮风光。
难不成就是这一路被人盯上了?
邱灵赋不过稍作思考,便笃定道:“是那个女人。”
这时,阿魄在马上看到了一个盒子,打开一看,正是一碟冰冷的牛肉。
阿魄将盒子盖上:“走吧,去会会她。那女子知道拿了这把剑,你我就非去找她不可,那便说明她不是一般人。”
两人吃了点东西,又喂了马,便沿路返回那酒馆。
回去的路上,反而是阿魄在前走得快,邱灵赋便在后边慢悠悠晃着,一双眼睛像是草丛里的猫,盯得阿魄如芒在背。
回到那客栈时正是正午,艳阳高照。远远地看到那小酒馆,那是这荒郊野岭中孤零零的人烟,活像一座死气沉沉的鬼宅。
为避免马嘶鸣的声音引得屋中人注意,两人把马栓在远处。又料及那女子武功高强,便只在长草中屏息观察,暂且不动。
酒馆旁拴着一匹昨日未见的骏马,正懒洋洋地煽动鼻翼。
等了一刻钟,只听一阵打骂的笑声,昨日那女子带着轻浮的笑容,衣衫不整地搀着一男子从酒馆上下来。接着两人在光天化日下露骨地耳鬓厮磨了半盏茶的时间,那男子才骑上马去,大摇大摆地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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