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想说的话:】
恭玏的爱很猛烈很不顾一切,但到后期就是很沉重的,因为他爱而不得,因为他无力对抗自己老爸,所以选择出国三年,他要用三年时间换来跟赵小懿的一辈子,不过恭少经过三年的积淀,整个人确实成熟不少,不再是之前那个暴躁小毛头了
-----正文-----
赵小懿一口气冲回家,把鞋蹬了倒在床上躺着,左手捂着加速跳动的心脏,看着天花板,慢慢的等呼吸平稳下来。
他回来了……
很意外,除了意外,还有一丝原因不明的期待和莫名其妙的踏实感。刚才就在见到恭玏的第一眼,他心跳的很快,快到好像随时会从嘴里蹦出来,要死!怎么整得跟十四、五岁的青少年见到自己暗恋对象似的,差点连话都说不利索。
恭玏真的变了……
第二天早上,赵小懿比平时提前半个小时去星河湾接黄易。他穿了一套略显老式的黑色西装,这是他唯一一套西装,这还是八年前给局里一个同事当伴郎的时候刻意买的,衣服裤子加一块儿不到五百块钱,也就穿过那一次,之后放在衣柜就再也没动过。这是他仅有的“正式”的服装,再不行就只能穿警服了,那不仅正式,还很有威慑力。
黄易坐上车后俩人就出发了,车子往公司方向驶去。
他注意到赵小懿的一身西装打扮,点点头,称赞道:“不错不错,小伙子身板儿正直,穿什么都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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