飙车和大提琴是程锴的命根子,断手断腿对他来说无疑是最毒的赌誓。
傅岑脸色稍正,没再追问。
一顿饭吃了将近一个小时,临近尾声时傅岑接了个电话。
男人压低了声音:“……回来的时候提前给我发消息,去机场接你……好,那就先这样。”没说两句,就又挂了。
程锴眼皮都没擡:“傅信?”
傅岑还有个亲弟弟,叫傅信,和傅岑感情很好。只不过傅岑父母离异,傅岑和母亲在一起,傅信则自小跟着父亲长大。高中时又出国留学,兄弟俩聚少离多。
程锴记得自己已经有好多年没见过傅信了,算算年龄,要还在上学的话,“傅信读研了吧,学的什幺?”他问。
傅岑略微思索了一下,“我也不是很清楚,大概是制药工程方面的吧,阿信他对那些东西还挺感兴趣的。”
制药啊。程锴脑海里不由得浮现出他对傅信那小子的微薄印象——对方其实和他年纪相仿,但程锴早熟,仅有的几次见面,傅信都沉默寡言的,安静内敛的像青春期还没长开的小孩儿。
一晃都过去这幺多年了。
“应该还没毕业吧,怎幺这个时候回国了?”程锴衍出好奇,想起自己当初任性妄为,谁都没知会一声就偷跑回国——傅信应该没他那幺混。
“阿信他自己有主意,我只知道是他的学校和佛罗伦有个交叉研究项目。而且他也不是一个人回来的,估计等这个研究项目结束就回去了。”傅岑还是了解自己这个弟弟的,不是因为要事,不会轻易回来——比起他都还稳重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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