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想说的话:】
一写剧情就乱套,还是好好开车吧
-----正文-----
纪府从那天之后住进了一只小金丝雀。
纪翰林是一家之主,年少有为,十里八乡出了名的温润公子。可只有小金丝雀知道这人在床上是个禽兽。
府上的下人都知道这是老爷带回来的人,不敢怠慢,当纪府的夫人服侍着。相处久了,大家都觉得这小雀儿善良可爱,待人亲切,全然没得主人架子,心中更生喜爱。
纪翰林既然打算留下小雀儿,那就要先了解人家。先是这个名字,焉怀瑾长相俊美温柔但不女气,莺莺这个虽然合适好听但毕竟是女孩名字,留着做小名吧。于是给小金丝雀起了个新名,唤作焉怀瑾。
黄凤谓之焉。他也是只小鸟,不错。
怀瑾握瑜。可不是揣着美玉嘛。
焉怀瑾出生在普通农家,日子过起来了也不觉贫苦,幼时还念过书。前些年闹了旱灾,村子里本就颗粒无收,偏又着了大火,他的爹娘葬身于大火之中。就在十三岁的焉怀瑾快要饿死在路边的时候,秦妈妈救了他。秦妈妈给他美味的吃食和好看的衣服,他知道妈妈的打算,但他没有怨言。这世道笑贫不笑娼,妈妈给了他活下去的机会,他要好好珍惜,更何况自己这丑陋的身体。焉怀瑾自小比别人多了一个肉洞,那是女人生孩子的地方,他也因此比一般孩子发育的慢。养到十八岁,身体才如那初熟的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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